《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品,未经处理的,***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并向其贩卖***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品罪和容留他人吸***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