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党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审议省公安厅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全厅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理解把握,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主动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教育引导全警时时处处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为,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六项纪律”深入研学,突出重点任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精细研读,坚持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有效检验相结合,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知其言、明其意,化于心、践于行。要突出重点,结合各警种各部门特点,紧密结合执法办案、行政审批、队伍管理等重点,切实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要注重融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与“零违纪”创建、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结合起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持续提升全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严明纪律保障云南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标准、重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督导推动,注重宣传引导,高站位启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实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建忠主持会议并作工作安排,在昆厅党委委员、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