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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 运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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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458
  • 回复:1
  • 发表于:2024/4/15 9:53:57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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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委网信办  曲靖市公安局
关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打击

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曲靖市委网信办、曲靖市公安局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发布联合通告: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来历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网络谣言;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广大网民和各类“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不得以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不得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不得蹭炒热度、推广引流,严禁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四、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积极举报网络谣言。鼓励广大网民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网民广泛传播官方发布的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


投诉举报渠道:
曲靖市委网信办:0874-3317880
曲靖市公安局:0874-3392239

中共曲靖市委网信办  曲靖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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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盡透明的思念
  • 发表于:2024/4/15 10:30:18
  • 来自:云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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