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骗的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谨防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人。
在校学生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行为包括:
①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 、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②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③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希望同学们能将相关内容转告家人、朋友,积极参与社会宣传,扩大宣传面,形成广泛的防范基础,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