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人民群众误食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的高发季节,为防止煮食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中***事件和各类聚餐活动引起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陆良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煮食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严防中***事件发生。
一、煮食草乌、附子中***风险预警
(一)草乌、附子是***性较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要煮食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
(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能用自己、家人、亲朋好友生命健康去冒险。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
(三)严禁各类餐饮经营户及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婚丧宴请、会议用餐等集体用餐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及其泡酒。(四)各类医疗机构、中药配方经营单位要按照《医疗用***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保管、验收、领发、核对、处方调剂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性药品管理,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二、有关草乌、附子的安全知识
(一)正确认识草乌、附子。草乌、川乌是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乌头的母根,附子是乌头的子根,都含有乌头碱、次乌头碱、中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对人体***性极强,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中***过重或抢救不及时,会导致呼吸衰竭或严重的心律失常而死亡。
(二)国家对药用川乌、草乌、附子有严格规定。因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性较强,容易使人中***,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药用川乌、草乌、附子时一般炮制为制川乌、盐附子、白附片等才使用,目的是大幅降低其***性,减少用药风险。
(三)充分认识煮食草乌、附子的危险性。《中国药典》(2015版)规定,药用炮制后的川乌每次用量限于1.5—3克、附子每次用量限于3—15克,而且必须先煎久煎。但目前部分群众家庭煮食草乌、附子或邀约亲友煮食草乌、附子的量一般远远超过此规定,而且煮食的往往是未经炮制的生草乌、生附子,***性更强,发生中***风险更高。
(四)草乌、附子类药物中***的临床表现。食用草乌附子类药物中***的临床表现主要是患者口舌、四肢或全身发麻、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慌气短、心率减慢或紊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或缩小、复视并出现幻觉等症状。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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