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打造多元调处体系。紧贴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家庭婚姻矛盾、邻里纠纷等问题,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419起,化解390起,化解率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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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摸清底数,严格责任落实。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和集中调解工作,严格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民警,全面掌握辖区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家庭矛盾纠纷。对重点涉稳群体,有可能铤而走险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上访老户等逐一走访排摸,逐人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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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对症下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周密分析问题,在调解矛盾纠纷前分清矛盾纠纷种类,做到不重此轻彼,不偏听偏信,抓住问题的实质,从根源入手,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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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定期回访,确保工作实效。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切实掌握双方当事人及周围群众对调解措施的反映,巩固工作成果。对出现的新矛盾、新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切实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 “三调入所”机制。由县综治办牵头,进一步明确县法院、县公安局、司法局、村居组织对矛盾纠纷的管辖权限和职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域覆盖的大调解格局。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公安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行民调入所、律师进所。通过多方参与调解,有效增加了纠纷调解率,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