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会泽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8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赌博问题通报如下:1.高庆荣,中共党员,会泽县驾车乡光头村光头5组村民,2023年3月15日21时0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赵正云,中共党员,会泽县上村乡坪地村新房子村民小组组长,2023年4月6日15时2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3.李超,中共党员,会泽县古城街道瑞丰社区居民,2023年4月22日20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4.陈春喜,中共党员,会泽县田坝乡卡竹小学副校长、一级教师,2023年5月9日20时0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5.马兴平,中共党员,会泽县金钟街道龙潭社区居民,2023年5月19日20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1.周兴华,中共党员,会泽县田坝乡卡竹村白格1组村民,于2023年1月24日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陈邦红,中共党员,会泽县火红乡龙树村党总支副书记,于2023年5月16日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3.赵英俊,中共党员,会泽县马路乡半坡小学二级教师,于2023年5月19日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泽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