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具体条件
教学岗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或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
2、初级职称者30岁以下,中级职称35岁以下,高级职称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省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4、有一级完中(或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经历者优先。
行政岗位:
1、网络信息管理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网络信息管理人员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3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年龄,具有网络工程师资质、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及有信息化工程、数据中心建设经历者优先。
2、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或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3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年龄,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办公软件,能够应用办公软件做图书分类归档等工作,有图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化学实验员:化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或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40岁以下,掌握化学器材基本操作技能,有学校化学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