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对象为1名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政治合格。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略低)
6、上班时间:上一天休息两天(特殊情况除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 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陆良县同乐街道希望社区(西桥野鸭塘县拘留所旁)。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证明、退伍军人证等。
4、联系电话:郭 13732704345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生进行政治考察,若有淘汰依次递补。组织实施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助。主要从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家庭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予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