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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农药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指南

信息来源于:陆良县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5/16

一、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5 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曲政公[2012]1号),陆良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由县农业局统一核发。

1.申请
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领取申请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如下资料:
(1)有法定经营资格主体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成立批文号;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二张;
(3)领取并如实填写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有经营单位拟定的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制度;
(5)有经营单位拟定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农药经营场地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7)农药经营人员的《农药经营上岗证》复印件。
2.受理、审批
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审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据审核评定,签署审核意见;若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核发、领证
经审核后对合格者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到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领取。经营者持《农药经营许可证》向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经营的农药属于危险化学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4.办理时限
接到申请材料审查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 农药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农药经营单位应在每年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前一个月,向陆良县农业局政策法规科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办理年检手续。无故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年检手续的由县农业局执法大队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农药经营上岗证》培训指南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第5条,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第5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曲政公[ 2012]1号),结合陆良县农药经营实际。《农药经营上岗证》由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组织培训并核发。

农药经营技术人员上岗培训流程:

1、领取《农药经营上岗培训申请表》
2、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半寸照2张。
3、接受培训并考试。
4、考试合格者颁发《农药经营上岗证》


办公地址:陆良县农业局政策法规科 (县城中心北路223号)
联系电话:0874——6262333、6262336
陆 良 县 农 业 局
二 0 一 二 年 四 月 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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